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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3-01-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介绍

    嘉兴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至今已有108年办学历史。学校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誉为中国有色行业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

    学校下设17个教学机构,5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300余人,成教本专科生16600余人,拥有附属医院8所、附属幼儿园1所。校园面积166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亿元。中国工程院院士陆军为学校校长,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朱经武教授为学校名誉校长。学校现有教职工1660余人,全职院士3人,柔性聘用院士9人,有国家级特聘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界人才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1人。

    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材料与化工硕士、会计硕士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一流学科6个,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省级科研平台15个。

    当前,学校秉承“方正为人 勤慎治学”校训,践行“求是求真求正”校风,勇猛精进、追求卓越,大力实施“1358”战略,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全力以赴创建304am永利集团官网,建设有特色、善创新的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英文三科成绩均达到均标及以上

    3.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为5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1

    081601

    纺织工程

    四年

    2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4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5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6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7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8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9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10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11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12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13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3月1日至3月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

    学校首轮审核时间为20234月1日至5月7日,征集志愿审核时间为20236月1日至6月20日(如首轮未录满)。

    我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其语文、数学A、英文三门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排列依次为:数学A、语文、英文。

    2.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报名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20237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八、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嘉兴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九、其他

    1.学校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86-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

    3.本简章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

    联系电话:+86-573-83640200    +86-573-83640000  

    传真:+86-573-83642036

    邮箱:248810354@qq.com

    QQ咨询:248810354

    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

    招生网址:http:

    招生微信号:zjxuzs



    附件

    嘉兴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其他材料清单

    序号

    内容

    备注

    1

    考生所在高中学生证正反面(需有高中注册信息)或各学期的注册信息证明(需所在高中盖章)

    原件扫描并上传报名系统(必选)

    2

    考生2023年度“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原件扫描并上传报名系统(必选)

    3

    考生高中阶段各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原件扫描并上传报名系统(非必选)

    4

    考生身体健康证明:①常规身体健康检查(除常规检查外,应含过往病史及治疗情况);②X光胸部透视检查;③肝功化验报告

    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原件扫描并上传报名系统(必选)

    5

    当地警察局出具的考生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原件扫描并上传报名系统(必选)

    注:考生须以上材料原件,按照清单目录顺序扫描成一个电子文本(PDF格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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